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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赛事-"见证秀英20年"老相片征集暨摄影展作品征集
"见证秀英20年"老相片征集暨摄影展作品征集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1-01-14 来源: 点击:7447 次  【打印

    为了助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打造“阳光海口、娱乐之都、品位之城”, 海口市秀英区、海口市文联共同举办“见证秀英20年”老相片征集暨摄影大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摄影作品。

一、主办单位

  海口市秀英区、海口市文联

二、支持单位

  海口晚报、海口广播电视台、人民网海南视窗、南海网、海口网

三、承办单位

  海口市摄影家协会

四、作品征集时间

  由即日起,至2011年2月20日止。

五、作品内容:

  以秀英建区2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从不同的视角,反映秀英区的历史变迁、风土人情、特色文化等。

  老相片为能展现秀英建区20年以来的重大历史变迁、风土人情、特色文化、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和人民生产生活等方面内容的历史相片。

  近期作品须是2008年1月1日以后在秀英区内拍摄,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反映秀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面貌、新成就,突出城市建设、人文风情、企业文化、景点风光、民俗文化等相关的摄影作品。


六、作品规格与要求

  1、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不得装裱,组照不超过6幅,不收原始图像经过修改的作品。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请将参赛表贴于每幅作品背面,并按要求逐项填写。曾获省级以上奖的摄影作品参赛可作为入选奖。

  2、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投稿时请务必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刻成光盘一并附寄(底片拍摄的扫描刻盘),用于影像鉴定。

  3、每幅作品的标题请注在正面下方,背后需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参赛作者真实姓名及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参展者个人详细资料。

  4、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拥有解释权。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七、投稿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2号五楼海口市摄影家协会,邮编:570125(来稿请注明“见证秀英20年”老相片征集暨摄影大赛组委会收。)

  电话:0898-68581078

  电子邮箱:hkssyjxh@163.com
八、奖项设置:

  1、摄影大赛

  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奖金各300元及获奖证书;

  入选奖:125名,奖金各100元及获奖证书。

  2、老相片征集

  入选老相片50幅,每幅稿酬200元及证书。

  注: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负责,由主办方代扣。

九、评奖方法及作品展示

  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作品进行专业评选。

  组委会将在人民网海南视窗、南海网、海口网等网站开通大赛作品展示平台,利用网络互动,发动广大网友参与活动,扩大摄影大赛的社会影响;并将于2011年3月举办“见证秀英20年”摄影作品展。

  海口市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参赛表格

  《见证秀英二十年》老相片征集暨摄影大赛作品表

作品题目:

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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